E小说 > 言情小说 > 福运医妃旺夫命,王爷越宠江山越稳 > 第236章 生辰夜洞房

沈父做了一个三层的首饰盒,里面装了几把木梳,涂了好几层的柿漆,看来是夏天就做好了,一直到冬天才送来。
沈冬素一看那首饰盒,就想到沈父做的嫁妆箱里面的夹层,心一动,试着用解开嫁妆箱的方式解开首饰盒。
没想到还真有夹层,抽出一看,大感意外,又觉得很感动,蒋氏那里缺的母女缘,全在沈父这里弥补了。
里面是一层小金鱼,足有十二块。这跟那箱铜钱一样,是沈父给她的‘底气和后路’。
跟蒋氏不同,蒋氏总觉得女儿成了王妃,自然样样不缺。
沈父却总担心,女儿孤身在王府,无人照应,娘家又只是个普通农户。
于女儿帮不上半点忙,还处处受她照顾。所以尽可能地攒些金银,悄悄给女儿。
幸好这些金子蒋氏不知道,否则定会跟沈父吵翻天。
有金子不说留着给儿子以后娶媳妇用,不说多置些田地家业,却偷偷给出嫁的女儿……
另外还有仲阳送的几本书,说是如今市面上流行的,怕幽州买不到书,特地送给她瞧瞧。
还有一盒子削好的炭笔,跟沈冬素常用的,拿麻纸一裹的炭笔不同。
这炭笔很细心地装在粗细合适的竹竿中,顶上装了塞子,只要写完笔头,塞子往下一推,新的炭芯就露出来。
跟后世的自动铅笔很像,这是仲阳特地为她做的,以后用炭笔再也不会弄得满手都是炭灰了。
小虎送的是两张硝制好的鹿皮,说是他猎的鹿,挑花纹最好的两张送来。
除了这些物件,剩下的都是吃食,蒋氏的米粉,大麦姐的干面条,大莲做的耐存储的点心。
另有腊肉、糍粑、糯米等光州特产,还有一大包是沈爷爷和沈父精心准备的。
去了核切成片的枣干、剥好的核桃仁、去芯的干莲子、炒香的南瓜籽仁等等干货,这份用心,是银子买不来的。
沈冬素很是感动,这就是家人啊!
哪怕远在千里之外,家里有什么好吃的,他们也会想方设法给你送来。
距离能阻止相见,却阻止不了思念。
再看家里的来信,同样是报喜不报忧,只说好的,今年用冬素教的秧苗育苗法,水稻又高产了。
且因水车大规模使用,不少荒地变水田,福泽乡亲,沈家村家家开荒,户户增产。
仲阳又一次参加童生试,这一次考中了。成了光州年纪最小的童生,夫子说他年纪还小,三年后再参加乡试考秀才。
县太爷亲自登门道贺,沈爷爷趁机开办乡学,全村适龄孩童,每年只需交一百斤米粮,便能来读书……
沈家想成为地方大族,建宗祠,开乡学是必须的。只有沈家出仕的读书人多了,才能兴旺起来。
信中又写甲十八托刘管家为媒,正式向大麦姐提亲,大姨夫和大姨母自然同意。
已经定了亲,婚礼择在腊月十八,甲十八在县城置了一套宅子和门面,婚后大麦姐就去县城开食肆。
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是,自从山山得知酿酒当不了官之后,还真收心去读了一段时间的书。
可惜他完全不是读书的料,一听夫子的声音就打瞌睡,教室的椅子像长了刺一样,一坐就全身痛。
山山彻底放弃读书当官这条路,还想跟求甲十八让他入伍,走从伍当官。
结果甲十八只训练了他小半个月,他自己就受不了了,觉得等他练武有成奔赴战场,只怕头发都白了也当不了武官。
最终山山决定,当不了大官就当小官,先当村长,再当里长,最终目标是当亭长!
亭长就是镇上最大的官了,他很满意。
二姨母被儿子这出息的目标给气到了,拿起棒子就是打,让他好好去酿酒,休得再提当官两个字!
信中的好消息不止大麦姐要和甲十八成亲这一桩,还有就是,阿沅姐来信了。
她说师傅要带她去云游,悬壶济世,说不定要路过光州,届时就能回家一趟。
同时阿沅还说,当初跟她和甲十八一起,去滇州的那个女医师。
被她师傅困住了,估计十年八年都脱不了身,所以不必再担忧那个女医师会去沈家村打扰……
这个消息让沈冬素失笑,皇后到底派了多少个探子到沈家村?
反正现在那个厉害的施姑姑,被拖到滇州出不来。
陆云舟直接改名换姓,假死一回,彻底成了她的人。
呃,说起来她身边还没几个厉害的帮手,陆云舟算是最厉害的技术型人员。
如果皇后的探子都是这水平的话,那么……多派一点来吧!
收到家人的信让沈冬素心情大好,这是她在孤寂凶险的幽州城,最大的慰藉。
同时觉得,自己在幽州做的一切意义更大了。
只有守好幽州城,家乡才能这般岁月静好。万一幽州失守,鞑子冲入中原。
家乡沦为焦土,亲人像边关百姓一样,苟延残喘,死里逃生,那她穿越而来的意义何在?
故而,她要更加努力地守护幽州城!
这个努力就是,催李念鱼:
“你的师兄弟到底何时才能来?他们来不来别管,你先给我把连发弩做出来!”
李念鱼一副被九九六摧残的打工人模样,黑眼圈极重,但双目放光,很是亢奋:
“王妃放心,过年之前,属下一定将那连发弩做出来!”
沈冬素又道:“还有火药!王爷可是专门为此,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建作坊,你总得有点进步吧!”
“还炸不死一头猪的话,我只能另找人来做了。听说道士擅长做火药,不如去抓几个道士来……”
这话让李念鱼大感耻辱,头一回打断沈冬素的话:“王妃岂能不信我墨门,去信邪道!”
“他们会做什么火药!他们只会炼丹而已!还是炼吃了就死人的丹。”
“王妃再给属下一点时间,我定让火药,炸死猪羊。”
沈冬素为难地点头道:
“好吧!那就等你的师兄弟过来,再看看你们墨门子弟的手段。”
“不然火药就别做了,省下的糖,还能多收买一些异族人。”
对付技术宅就是这样,你说给他加薪升职,他可能只是欢喜一下。
但你要说别人比他强,他立即就发奋起来。
就在生辰这天,沈冬素的肩膀伤口正式去了包扎,不用再涂药。
胳膊早就行动自如,只是凌墨萧谨慎起见,还一直给她涂药包扎。
凌墨萧要给她大办生辰宴,被她拒绝了。
即摆生辰宴,那来参加的客人就得送礼,她岂不是跟太子一样了!
在边关值得庆祝的事不多,打败敌人算一个,但绝对不包括给一个王妃过生辰。
所以生辰宴办得很低调,只邀请了几个亲友。蛋糕是月见烤的,小姑娘在做坏了几大袋面之后。
终于能做出几样像样的面食,不过目前来看,面条擀的没有沈林钟劲道。
馒头蒸的坑坑洼洼,面饼子经常烙得夹生,也只有蒸鸡蛋糕,做的最好。
沈冬素也没有吹蜡烛许愿啥的,只把蛋糕一人分一块吃了。
在边关能吃上这样甜软的点心,庞先生表示很满意。
晚宴吃的是火锅,一人一锅的小火锅,喝的是刘管家送来的葡萄酒。
自家的葡萄园于今年葡萄大丰收,酿的葡萄酒因年限不够,酒精度数低,但味道酿香可口。
李念鱼送的礼物是烟花,真正的烟花,经沈冬素指点,在里面加了颜料,放出来的烟花五颜六色,非常好看。
但凌墨萧看到了别的用途,那就是用作发信号的狼烟信号弹,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指令。
这可比单纯的信号弹有用多了!当即让李念鱼写下制作方法,让军工部多制作一批出来。
晚宴吃到挺晚,放了烟花之后,天空开始下雪了。这不是今年的初雪,九月底就下了一场雪。
十月中又下了一场大雪,这是第三场雪。一下便是鹅毛大小,庞先生说,这场雪估计要下很大很久。
漠北那边极有可能闹白灾,如此,会有更多的异族人选择跟我军交易。
同样鞑子受损严重,会舍弃一些小部落,正好利用这个机会,让异族商人去收买那些小部落。
从而打探鞑子主力军的军情,还有就是,打探莫修谨的下落。
以前幽州城最怕下大雪,而现在,庞先生倒希望雪下得更大一点。
因为我军有了充足的过冬物资,雪下得越大,鞑子的损失就越大。
庞先生看着小火锅底下的煤球,面露笑意,以前谁会想到焦炭能成为这么好的燃料?
可是现在,幽州城所有百姓,都用得起煤球,已经下了三场雪,除了冻死了家禽,还没冻死过百姓。
要知道,以往才下头场雪,板车就一车车地往城外拉冻死的百姓……
凌王妃,真是王爷的福星啊!
晚宴结束之后,沈冬素有点犯困,但凌墨萧还意犹未尽。
拿小煤炉亲手煮了碗米酒汤圆,沈林钟开始在旁边看着。
忍着没提醒,米酒倒多了……汤圆快煮破了……糖桂花放多了,齁甜……
结果凌王煮好盛了一碗递给妹妹,妹妹竟然吃一口赞道:
“太好吃了!王爷的手艺真好!”
沈林钟:……我还是闭嘴吧!人家小两口的情趣,咱这种没成亲的人不懂。
沈冬素强忍着那齁腻甜,笑着要吃第二口。
这可是凌墨萧第一次煮东西,不管做成什么样都得支持嘛!
结果凌墨萧顺着她的勺子尝了一口,然后嘴角抽动,默默地端过碗放到一边。
沈冬素忍笑:“其实我晚餐吃得很饱,不用吃宵夜了。”
不知何时,其他人都退去,屋里只剩他俩。
屋外是呼啸的风雪声,因为烧煤炭而留的一点窗缝,传来独属雪的清冷和梅花的香气。
这一刻,看着身边的凌墨萧,沈冬素竟然有种,两人已经做了几十年夫妻的感觉。
好像,这辈子就这么和他在一起,也挺不错的。
她笑问凌墨萧:“王爷,你还没送我生辰礼物呢!”
没错,今年所有人都送了她礼物,只有凌墨萧没送,难道刚才那一碗甜过头的汤圆算礼物?
凌墨萧示意她伸手,大手覆上,掌心微凉,她低头一看,是一枚玉佩。
一面雕着盘龙,一面是一个‘凌’字。
“这枚玉佩,可调动边军。”
沈冬素吓的不敢接了,缩着手往他手里塞:“我开玩笑的,那一碗汤圆当礼物也挺好。”
凌墨萧的手非常有力,让她根本动不得:“素素,你我夫妻……拿着。”
那没说出口的两个字,沈冬素知道是什么,一体。
你我夫妻一体,可他俩,至今还没圆房呢。
好像,是时候了。
沈冬素躲闪慌乱的眼神,变得清明,她郑重地接过那枚玉,放进贴心的荷包里,然后当着凌墨萧的面装到床头的暗阁里。
转身从箱子里取出两支红烛,本应该在洞房燃的红烛。
“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,大意是,如果上天注定你是我的夫君,我何不提前行使我的权力。”
“凌墨萧,上天注定,你此生,是我沈冬素的夫君吗?”
“真正的夫君。”
凌墨萧的喉结滚动,一双深潭似的眼眸,变得像暗夜里的狼眸,静静地注视着他的猎物。
“今生今世,我凌墨萧都是沈冬素的丈夫。”
沈冬素笑着饮下一杯温好的葡萄酒,猛地上前,将他扑倒在床上。
这个动作,初见时掉进他的浴池里,她就想做了。
“那么,我要行使做妻子的权力了。”
凌墨萧握住她的手,一个翻身,转被动为主动:
“为夫,求之不得!”
你可知道,本王忍得有多辛苦!
那么多个日日夜夜,那么多个煎熬的夜晚,本王等的就是今日。
红烛静静地燃着,屋外是风雪呼啸,帐中是春光弥漫。
红烛将帐中的风光投影到墙上,两道身影,一道曼妙玲珑,一道高大强壮。
渐渐地,两道身影合二为一。
沈冬素修得均匀的指甲,在凌墨萧的背上,留下一道又一道抓痕。
汗水湿透了秀发,两鬓的发纠缠到一起。
她的肌肤洁白如雪,柔软如绵,与他那小麦色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。
她时而脚腕被他的大手握着,四目相对。
时而被他按住肩膀,从背后握住柔软,迫使她回头看着他。
他像一头饿久的狼,终于吃到娇养许久的小白兔。
贪婪又疯狂。
直到小白兔哭着求饶,他又温声软语地细哄,然后开始下一轮进餐。
这一夜,格外地漫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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